第139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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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拜访友人未免不妥,因此邹起元近些时日竟没有寻到机会。 他脚步急促,迎上前去。 “楚乔,你是来找楚兄的吧。” 说罢,他觉得自己真是问了一句蠢话。 她不是来找楚勤,难不成还是来找他的吗。 邹起元引楚俏进了书院,找到楚勤。 他正和一群学子辩论,好不热闹。 楚俏根本插不上一句话,说自己来了。 眼看着日头升到正中,邹起元提议:“不如我们先去用饭,再来等楚兄——” 楚俏眼睛一亮:“去哪里用饭?” 邹起元笑着回道:“书院就有食肆。” 楚俏眼睛里的光渐渐地黯淡下去。 见状,邹起元笑意更深:“放心,书院食肆做的饭菜很不错的。” 对此,楚俏并不相信。 因为邹起元可是连清汤寡水都能吃的有滋有味的人,万一他嘴里的“不错”,只是对方会做萝卜白菜…… 见她仍一脸担心,邹起元拉起她的胳膊,往食肆走去。 “你放心,有你爱吃的肉菜。” 第101章 进了食肆,邹起元让楚俏随便寻个地方坐下。 不一会儿,他就领着人将饭菜端来。 摆在楚俏面前的都是肉菜,鸡鸭鱼肉,分外齐全,她都有些担心自己吃不下。 除了肉菜外,桌上只邹起元面前有一碟孤零零的炒青菜。 端饭的伙计转身要走,楚俏叫住他:“再添一样素菜。” 她冲着邹起元说道:“我记得你爱吃素,一样素菜许是不够吃的。” 邹起元心中一暖。 没想到不仅他记住了楚俏的喜好,楚俏同样也记住了他的。 等到另外一盘素菜端上来,两人才开始用饭。 楚俏发现他所说果然不错,食肆中的每样菜都做的分外美味。 邹起元看着她吃鸡腿吃的津津有味,且全神贯注,不禁看愣了。 楚俏以为他也想吃,便大气地将另外一只鸡腿扯下,递到他面前, 邹起元忙摆手:“我不吃。” “真的不吃?” “不吃。” 楚俏咬了一口手里的鸡腿,嘟哝道:“我真是不懂你,放着那么多好吃的肉不吃,偏偏每天吃萝卜青菜。若是你真的爱吃这些,不如我们两个换换。” 邹起元好奇,他们两个应该如何“换换”。 楚俏回道:“你来做农户人家的儿子,我去富贵人家。” 邹起元笑了:“为何不是我们两个一同在农户人家,彼此也能做个兄弟。” 楚俏忙道不成:“你去了农户人家,富贵人家就空出来了,即使我不去,也会有另外一个人顶上,何必便宜了别人呢。而且如果我们当真换了,我定然会比你还大方,日日请你吃肉。” 邹起元笑得畅快。 明明是一桩幻想出来的事情,她却想的格外认真。 他不觉楚俏说的话宛如天方夜谭,只觉得她独树一帜,和他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。 楚勤走进食肆时,看到的正是两人相谈正欢的场面。 他眼皮轻跳,暗道还好是邹起元,容易糊弄,如果另外换了一个同窗,说不定就看出五姐的真实身份了。 他挤到两人中间落座。 楚俏暗暗白了他一眼。 弟弟还挺聪明的,一来就往肉菜前面坐。 她被迫挪了位子,将肉菜也顺带拉到了自己面前。 楚勤来了,楚俏就不开口了,只低头用饭。 邹起元对楚勤添了埋怨,心道为何楚兄不能来晚一点,让他们多说说话。 一饭毕,楚俏跟在楚勤身后,在书院里走走转转。 每见了一位同窗,楚勤都要停下脚步,打个招呼。 楚俏顺势走出,适时插上几句话,同窗就会问起她的身份,楚勤再回答,别人就知道了她是楚勤的书童。 如此这般大概见了一二十位同窗,楚勤才放过楚俏。 楚俏揉了揉发酸的腿,问他:“你的面子可长够了?” 楚勤颔首,从荷包里摸出一串铜板,递了过去:“辛苦五姐了。” 楚俏脸上的疲惫一扫而空,立刻接了过来。 她注意到了楚勤身上戴的荷包正是她所赠的,问道:“我绣的荷包如何?” 楚勤摩挲着荷包边缘,回道:“甚好。还有同窗问起荷包是从哪里买来的?” 楚俏好奇:“你如何回的?” “我说是家中姐姐所赠,他们只能叹息一声无处可买了。” 楚俏眼睫轻眨:“你不该这般说。你家里有五个姐姐,但能给你绣荷包的只有我这一个姐姐。所以下一次旁人再问——” 楚勤接话道:“我就说,是家里五姐所赠。” 楚俏满意地点点头。 她来书院的目的已经完成,要离开此处,又被赶来的邹起元留下。 他道:“楚乔难得来书院一次,匆匆忙忙就走了,岂不是太可惜。不如我带他在书院转转。楚兄……你可要同去?” 邹起元问话问的小心翼翼,仿佛生怕楚勤答应同去。 他的意思楚俏都听出来了,何况楚勤。 楚勤完全不担心两人在一起,会暴露楚俏的身份。 那可是邹起元啊,除非你明明白白告诉他,楚俏是女子,否则就是露出再大的破绽,他也不会怀疑的。 在考试之前,楚勤要抓住一切时间念书,就拒绝了他的“邀请”。 闻言,邹起元松了一口气。 等楚勤一离开,他立刻放轻松,领着楚俏在书院里闲逛。 楚勤带着楚俏时,是为了“偶遇”各位同窗,让她这个书童亮一亮相,来充门面。而邹起元领着她,则是真的闲逛。 邹起元知道书院里有一处“风水宝地”,特意领楚俏前来。 是一处亭子,依山傍水,分外幽静。 此处偏僻,鲜少有人来。 邹起元常来这里休息。 他来京城,除了带了书童、小厮伺候,还特意带了一位擅长泡茶的仆人。 除了饮食清淡外,他还有另外一喜好,就是爱喝茶。 距离中饭已经过了两个时辰,楚俏又走了许久的路,肚子里早就没了食物。 喝茶少不了点心。 邹起元一声令下,就有五六个仆人摆上点心。 他讲起喝茶的门道,说不同的茶水要配上不同的点心。 “若饮龙井、碧螺春这等鲜嫩清新的茶水,就需配上虾饺、烧麦之类的点心,茶才会越喝越清新。倘若喝黑茶,茶香醇厚,点心可腻味一些,吃糖渍陈皮、枣泥糕都可。” 楚俏听了觉得有趣,但也生出了感慨,觉得富家子弟真是有钱有闲。她若口渴了,随便舀一口井水来喝,厨房里有什么吃的就吃什么,哪里还能选点心来配。 邹起元见她眉头微皱,也知自己无意间展现出了“何不食肉糜”的高高在上之感。 他不再多说,让仆人把各色茶水和点心一一摆上,让楚俏每样都尝上一口。 楚俏方才知道他说的句句是对的。 什么茶和什么点心搭配,原来都是注定的,若搭配错了,味道就乱套了。 她不过每样茶水和点心都尝了一点,就觉得饱了。 眼看着天色已晚,楚俏记起客栈里还有一个阿弘。 她起身要走,眼睛却落在桌上的点心上。 邹起元心领神会:“我让人包起来,给你带回去。” 楚俏觉得他当真是自己见过最好的富家子弟。 “邹公子,你真让人喜欢。” 她由衷感慨。 邹起元却红了耳朵。 只是举手之劳罢了,说什么……喜欢。 楚俏满载而归,带着一大堆点心回了客栈。 她阔步走着,心情畅快,忍不住哼唱家里的小曲儿。 “待我有了金,有了银,买上两个大烧饼,一个只吃馅,一个只吃边……” 她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,引得无数路人侧目而视。 楚俏毫不在意。 她庆幸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。 若留在村里,她还在和娘吵架,和姐姐们因为针头线脑而争来争去,怎么会知道什么茶该配什么点心呢。 她的声音轻快活泼,唱起曲子来却并不好听,不成曲调。 偏偏她丝毫不觉得自己唱的难听,照旧放声歌唱。 突然冒出一句幽幽的声音。 “你好像很高兴。” 这声音阴森森的,把楚俏吓得浑身一哆嗦。 她顺着声音的来源看去,这才注意到客栈门口不知何时摆了一只椅子,还坐了一个男子。 楚俏擦擦眼睛,定睛一看。 这不是她的仆人阿弘吗。 公孙弘的身形隐在黑暗中,整个人如同鬼魅一般。 楚俏又打了个寒战。 怎么有种做了错事被人抓住的错觉?